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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公告编号:2012-0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在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本次会议于2012年6月5日采用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天津市投资建设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决定在天津市投资建设一条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建设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建设一条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聊城市投资建设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聊城市投资建设一条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公告编号:2012-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2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在天津市投资建设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决定在天津市投资建设一条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2、《关于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建设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决定在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建设一条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聊城市投资建设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聊城市投资建设一条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本次投资累积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贴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天津市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汉沽物流产业园,主要面向天津、北京、唐山、秦皇岛、沧州、大连及境外地区的市场。项目预计投资约为人民币20,367万元,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自筹资金约为6110万元,银行贷款约为14257万元。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12个月。

  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新”)进行该项目的运作。天津北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经营范围为:石膏板、石膏制品、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的生产、制造、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批发;新能源建筑材料、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福建省泉州市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福建泉州泉港区界山镇,主要面向福建、广东东部及台湾地区的市场。项目预计投资约为人民币8,137万元,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自筹资金约为2441万元,银行贷款约为5696万元。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12个月。

  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北新”)进行该项目的运作。泉州北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经营范围为:装饰石膏板、自装饰GRC外墙保温板、矿棉吸音板、烤漆龙骨、纤维增强水泥瓦及其他相关环保节能产品、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技术研发、销售;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山东省聊城市火电脱硫综合利用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山东聊城冠县工业园区,主要面向山东、河北、河南地区的市场。项目预计投资约为人民币12,524万元,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自筹资金约为3757万元,银行贷款约为8767万元。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12个月。

  该项目由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泰山”)进行运作。聊城泰山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经营范围为: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材、金属制品(国家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除外)销售。(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上述项目的贷款方式如涉抵押重大资产等情况时将另行披露。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三个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及泰山石膏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述三个项目均采用附近燃煤电厂治理二氧化硫后的废弃物脱硫石膏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上述三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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