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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3证券简称:皖维高新公告编号:临2012-01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转增股数

  6

  每股转增股数

  0.6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11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2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13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6月11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三) 分配方案

  1、鉴于公司2011年中期已实施了现金分配方案,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6,15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6的比例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出资本公积561,694,980.00元。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6,158,300股增加到1,497,853,280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11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2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36,158,300

  100

  561,694,980

  561,694,980

  1,497,853,280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936,158,300

  100

  561,694,980

  561,694,980

  1,497,853,280

  100

  三、股份总数

  936,158,300

  100

  561,694,980

  561,694,980

  1,497,853,280

  100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即 2012年6月12日)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计入公司股东的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并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到完成全部转股为止。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2年6月13日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497,853,280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08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65-2317294、2386218

  咨询联系人:王军、陈爱新

  传真:0565-2317447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邮政编码:238002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12-02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5日在本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2,957,146股,占公司总股本30.2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普通决议事项,其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蒙维科技自筹资金建设10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赞成282,957,14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批准公司与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对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蒙维科技拟依托内蒙古地区丰富的煤、电、电石等资源优势,利用本公司聚乙烯醇全套生产技术,建设年产20万吨醋酸乙烯和年产10万吨聚乙烯醇生产装置,在资源产地生产聚乙烯醇产品,实现能源资源就地转化,提升本公司综合经济实力。

  2010年3月31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76,411.94万元,兴建10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中的一期工程(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2011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后,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分配给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485,896,784.66元,用于10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中的一期工程(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的建设,其中2亿元置换公司2010年1月和9月二期以自有资金先行向蒙维科技增资的2亿元,其余资金对蒙维科技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蒙维科技的注册资本为61,25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有80%,白雁湖化工占有20%。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蒙维科技已累计投入10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中的一期工程(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的建设资金81,753.1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85,896,784.66元),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5万吨/年聚乙烯醇生产装置已于2011年9月进入试生产阶段。为充分利用能源产地的地域优势和蒙维科技已建公用工程装置的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应,蒙维科技拟启动10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中的二期工程,自筹资金建设10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中的第二个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

  根据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123,638.69万元,分二期建设,其中:二期工程投入总资金47,226.45万元(含建设投资额44,662.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63.95万元),二期工程建设期一年,项目建成后,蒙维科技可形成10万吨/年聚乙烯醇生产能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工字[2009]715号”和“内发改工函[2010]79号”予以备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李仲英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签名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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