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对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予备案通知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217证券简称:联合化工公告编号:2012-025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对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予备案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依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 鲁科高字【2009】149号文件通知,我公司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山东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6月12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3年内(2009年至2011年),所得税率减按15%的比例征收。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
2012年6月5日,公司收到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税收优惠不予备案通知书》,对公司提出的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1年度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决定不同意公司享受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
由此,我公司需对2011年度的所得税税率由15%调整为25%重新计算,追溯调整2011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1,304.71万元,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304.71万元。具体追溯调整数据公司将尽快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并尽快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7证券简称:联合化工公告编号:2012-02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尿素装置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联化)三聚氰胺项目道生液冷凝器检修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为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新泰联化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对在运行的合成氨及尿素生产线进行了停车,进行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2011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告》(详见2011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1-031)。
新泰联化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新泰联化现有7万吨/年合成氨、10万吨/年尿素、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5万吨/年苯酐项目正在建设期。
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新泰联化尿素装置目前已经恢复生产并产出合格尿素产品。新泰联化合成氨装置已于2012年3月30日恢复生产,通过前期停产期间进行的技改检修,装置生产运行状况有所改善。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的恢复生产工作正在进行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