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简称:天宝股份证券代码:002220公告编号:2012-01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12年6月6日上午9:3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5月28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2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我公司股票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由黄作庆先生以其持有的我公司股票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2年6月25日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证券代码:002220公告编号:2012-019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
2. 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加工厂会议室
3.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 出席对象:
(1)凡2012年6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审议《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3、审议《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 年6月19日(8:30 — 16:30)。
3. 登记地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2) 邮政编码:116100
3) 电 话:0411—39330110
4) 传 真:0411—39330296
5) 联 系 人:孙立涛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2年6月25日召开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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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