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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公告编号:2012-02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经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09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99,5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保荐代表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刘萍、王李懿、益天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选举龚艳、赖延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非独立董事选举表决情况。

  (1)选举刘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李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益天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独立董事选举表决情况。

  (1)选举龚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赖延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邹盛和、任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选举邹盛和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任琥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5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邬克强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公告编号:2012-0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6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如下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刘萍先生(主任委员)、非独立董事王李懿先生、非独立董事益天鹏先生、独立董事龚艳女士、独立董事赖延清先生;

  2、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龚艳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赖延清先生、非独立董事王李懿先生;

  3、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赖延清先生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龚艳女士、非独立董事刘萍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龚艳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赖延清先生、非独立董事刘萍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2012年5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李懿先生、凌友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凌友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新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若未通过考核,董事会将另择人选,届时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唐苗丽女士由于任期届满离职,离职之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唐苗丽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6日

  附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萍简历

  刘萍,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学博士。曾任深圳市新追求公司部门经理,典邦柔性、丹邦柔性总经理。2001年起创办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研发中心主任。兼任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典邦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邦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第比尔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被深圳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高层次专业人才。

  刘萍先生通过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311.60万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文魁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副总经理王李懿简历

  王李懿,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员、深圳市新追求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典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东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李懿先生通过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40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凌友娣简历

  凌友娣,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深圳部项目经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项目经理。2011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凌友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财务负责人郭新梅简历

  郭新梅,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深圳市亚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新合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悦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6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郭新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6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邹盛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邹盛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邹盛和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6日

  附:邹盛和先生简历

  邹盛和,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深圳典邦柔性电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1年加入本公司任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典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邹盛和先生通过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40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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