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证券代码:000048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2-027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自然人高志辉诉自然人乔淑华及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运输公司”)公交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9日、2010年12月11日、2011年6月23日和2011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中披露了自然人高志辉诉自然人乔淑华及本公司子公司康达尔运输公司公交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康达尔运输公司于2012年6月5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粤高法民二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
三、本次诉讼事项涉及到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1、康达尔运输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1、驳回原告高志辉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7,397元(高志辉已预交),由原告高志辉承担。
2、上诉人(原审原告)高志辉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运输公司于2012年6月5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粤高法民二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7396.52元,由上诉人高志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截止本公告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于2010年就本案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2,556.47万元,扣除应付律师费用,运输公司将冲回预计负债2,436.47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增加2,436.47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48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2-028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票10人,反对票0人,弃权票0人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爱华女士、李建新先生、潘同文先生、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祝九胜先生、李邑宁女士、何志民先生、朱文学先生、黄馨先生、谢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建新先生、潘同文先生、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以上提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等方式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票10人,反对票0人,弃权票0人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外部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票10人,反对票0人,弃权票0人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爱华女士简历:
罗爱华,女,196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建筑师、规划师。1987年毕业于武汉城建学院城市规划系,曾就学于西安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历任武汉职工大学教师;武汉建科院、深圳建科中心、深圳设计装饰公司建筑项目负责人;深圳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基建部长、中外建深圳设计公司负责人、中外建南方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罗爱华女士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祝九胜先生简历:
祝九胜,男,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9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3年进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作至今,历任深圳分行项目审查处副科长、分行信贷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福田支行行长、分行信贷业务部总经理、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及分行行长助理,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客户服务、项目营销及组织管理等实践经验。
祝九胜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邑宁女士简历:
李邑宁,女,196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分行项目评估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地王支行信贷部主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经营部负责人,现任深圳长城润达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具有三十多年金融从业经历,在项目评估、信贷投资、资产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经验丰富。
李邑宁女士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志民先生简历:
何志民,男,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自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主要从事法律研究工作,对公司法、合同法、涉台法律事务有着深入的研究,在主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长期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具备丰富的法律经验,主要社会职务: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福建省台湾法研究学会副总干事、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深圳市福建企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广东深弘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
何志民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文学先生简历:
朱文学,男,1966年生,经济学硕士,会计师。199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曾担任过高校教师,从事过社会审计工作;历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
朱文学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馨先生简历:
黄馨,男,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先后在四川省乐山市公交公司、珠海乾坤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总裁办总经理,并兼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馨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永东个人简历
谢永东,男,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深圳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营销部;孟州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永东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新先生简历:
李建新,男,1954年生,大学。197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1979年在武汉市统计局工作;1980年考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在经济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8年任湖北省社科院农经所副所长;1992年任湖北省社科院股份经济所常务副所长、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调入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1年-2006年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至今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开放经济研究室主任。
李建新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新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同文先生简历:
潘同文,男,1961年生,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业务总监、副总经理;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深圳宝利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政部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专家,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09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赋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菲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同文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同文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隐昌先生简历:
胡隐昌,男,1961年6月出生,博士学位,研究员。198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系细胞生物学专业,并获得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从1983年起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副处长、处长、所长助理等职务,曾兼任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下属企业总经理,并于2004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副所长。
胡隐昌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隐昌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扬名先生简历:
陈扬名,1964年生,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师(投资)。199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1984年8月至1987年9月在国家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工作;历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等职,并于2003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电脑室主任。
陈扬名先生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扬名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8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2-029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何光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同意票5人;反对票0人;弃权票0人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樯先生、张玲女士、占爱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光明先生、陈俊雄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三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职工监事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光明先生简历:
何光明,男,1957年生,大专。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深圳市电大财务会计专业学习;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海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74年8月至1983年9月在宝安县布吉公社布吉大队历任会计、文书等职;1983年10月至1997年2月,历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种鸡场副场长、计财部副部长、部长、内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等职;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4月,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集团工委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何光明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俊雄先生简历:
陈俊雄,男,1955年生,大专。1978年3月—1981年1月在佛山科学技术学牧医系就读兽医专业。1981年2月—1982年5月在深圳市原西乡公社管委会工作。1982年5月至今在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站站长、鸡场场长、经营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伟江公司经理、进出口业务部总经理等职。
陈俊雄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樯先生简历:
黄樯,男,1968年生,大学,工学士,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曾任深圳佳兴企业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1996年起至2012年2月止任深圳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市中海富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起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樯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玲女士简历:
张玲,女,1969年生,大学,食品工程师。1991年7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公司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贸易公司部门经理,集团进出口业务部副总经理,集团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兼党委办公室主任、集团工委会副主席,现任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集团工委会副主席等职务。
张玲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占爱民先生简历:
占爱民,男,1964年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82-1984年就读于九江农业学校植物保护专业;1985-1995年在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就职,从事农业科研、推广工作,曾任技术员、农艺师;1995-1998年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企管部高级经理,从事过企业管理、股权事务、投资项目评估与运作等方面的工作。
占爱民先生未持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8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6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爱华女士、李建新先生、潘同文先生、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祝九胜先生、李邑宁女士、何志民先生、朱文学先生、黄馨先生、谢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建新先生、潘同文先生、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该项议案需逐项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选举罗爱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祝九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李邑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何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朱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黄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谢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李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胡隐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陈扬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樯先生、张玲女士、占爱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项议案需逐项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选举黄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张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3.披露情况:上述第1至6项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复印、裁剪和完全遵照该格式、内容自制均有效)、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复印、裁剪和完全遵照该格式、内容自制均有效)、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明华、宋娟
邮政编码:518003
传真:(0755)25420155
电话:(0755)25425020-330、359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5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1
关于选举罗爱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2
关于选举祝九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3
关于选举李邑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4
关于选举何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5
关于选举朱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6
关于选举黄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7
关于选举谢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8
关于选举李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9
关于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10
关于选举胡隐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11
关于选举陈扬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
关于选举黄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2
关于选举张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3
关于选举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某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某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