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 元(含税),人民币0. 405 元
(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2 年6 月13日
除息日:2012 年6 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6月20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 年4月25 日经本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3)刊登于2012年4 月2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本次分红派息以本公司总股本1,011,723,8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1年度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45,527,571.05元(含税)。
3、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405元;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0.0450元;QFII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05元。QFII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2 年6 月13日
除息日:2012 年6 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6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1、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其他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不计息。
六、 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