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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招商证券为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基金代码

  540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代理销售起始日

  2012年6月8日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招商证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招商证券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招商证券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招商证券为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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