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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批的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9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1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国资委”)珠国资〔2011〕181号《关于无偿划转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市属国有股权的通知》,拟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持有公司的23,407,041股股份、及纺织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冠华轻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轻纺”)持有公司的6,468,000股股份,合计29,875,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6%)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集团)持有。(该事项已于2011年7月2日予以公告)

  公司于2012年6月8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2)295号《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在相关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将纺织集团和冠华轻纺分别持有的我公司2340.7041万股和646.8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集团。

  珠海港集团设立于2008年12月19日,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 珠海市南水镇,法定代表人:吴爱存,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000136020,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项目投资。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珠海港集团将持有本公司8644.3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纺织集团和冠华轻纺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背公司及转让双方在此之前作出承诺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6月9日

  备查文件:国资产权(2012)295号《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4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6月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公司为了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局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内容详见刊登于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制度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围绕分红的制度建设、政策规划、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监督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详见刊登于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制度自查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修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发展变化的需要,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刊登于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另公司原设审计室,直接对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负责。现将审计室更名为内控审计部。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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