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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1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7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2,780,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杨建军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停产搬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2,78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2,78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2,78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2,78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杨建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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