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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5: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2-03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议案事项公告。

  融资概述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原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申请授信额度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授信期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本次议案决议通过申请授信额度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3、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于2012看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议案部分事项变更如下:

  原议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两年。本项额度可在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额度。

  现修改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向招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净额度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本项额度可在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额度,授信期限一年,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集团授信净额度提供连带担保,其中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额度增加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原授信额度0.6亿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1亿元人民币。本项授信采用信用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一年。

  5、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在2012年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结构化融资业务,本次结构化融资业务金额不超过2亿元,分一次或多次发行,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融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优化融资结构。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2-039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需要引进具有国际化、规模化网络平台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经过认真调查及筛选,提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为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 International)成员所。大华目前拥有2400多名专业人士,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中国内地首批具有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公司原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鹏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对鹏城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由衷感谢!

  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2-04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点开始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5、出席对象:

  (1)于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议案于2012年6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6月12日已经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518106)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4、联系人: 程晓黎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6月28日召开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赞同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议案。

  2

  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56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2-04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6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设立台湾办事处》议案;

  因公司拓展业务需要,特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以求能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市场。台湾办事处在协助公司总部处理台湾商务事宜同时,更为客户提供售前咨询,售中跟踪,售后关注的细致优良技术服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公告编号:2012-04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原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其中1亿元固定资产贷款,1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短期信用业务品种,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1亿元授信期限五年,其他短期信用品种及流动资金2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二)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向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2亿元整,包括短期借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等,其中流动资金综合授信1.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项目贷款额度0.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三年,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三年。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原授信0.7亿元人民币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综合授信额度续期一年。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2012年度共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为45.57亿元人民币,截止2012年3月31日,实际使用融资余额约11.3亿元人民币。

  以上贷款额度在实际使用时如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总额度内调整具体的使用公司及相对应的银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6日

  3.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4. 法定代表人:罗勇辉

  5. 注册资本:30,946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

  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纳米材料研发、销售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究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2月3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57,597.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929.2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1,741.7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69.1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8.7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5,668.6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4、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2年3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7,045.4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2,585.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362.09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1,183.9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38.9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53,201.33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31,258.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100%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累计已经董事会批准担保总额(含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37亿,占股份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80%,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本次履行完毕后,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累计已经董事会批准担保总额(含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41.17亿,占股份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23%,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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