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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5: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相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已于201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由425,100,000股变更为595,140,000股。鉴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已发生变化,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现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后的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100,000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140,000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425,1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75,5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249,600,000股。"

  现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595,1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45,7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349,440,000股。"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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