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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0:5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编号:临2012-01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14日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2012年6月15日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2年6月15日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两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详见2012年6月15日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两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和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注重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同意制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郭世昌、于明德、石少侠、陈金城、杨胜利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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