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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1:3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2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明州28轮”予以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所属“明州28”轮系1984年6月丹麦建造的64145载重吨散货轮。公司于2001年3月购入该轮,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航线。截止2012年5月31日,该轮帐面资产值为3012.22万元。

  “明州28”轮已届船龄满28年须每年实施船舶特检阶段的老旧船舶,船况每况愈下,油耗大、日常保养与修理费用呈较快上升态势。在当前航运市场低迷、运价下探、企业经营成本高企的情况下,该轮处于亏损营运状态。2012年6月底,该轮船级证书将期满,需进行特检维修,满足特检要求须投入大额的修理费用,据估算,本次特检修船费用将超过400万元。

  公司经营层根据当前航运市场的实际,结合运价、油价等因素,对“明州28”轮在船况、能耗、效益、营运安全及每年特检投入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量,并进行了论证。认为:每年持续投入较大额度的特检维修费用于“明州28”轮维持营运,其高能耗及高维修费导致其经济效益低下,以当前的航运景气度,已无继续特检维修的价值,也不符合交通部、财政部等四部委《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淘汰高耗低效老龄船,使公司的船队朝大型化、现代化、年轻化方向发展,决定将“明州28”轮予以报废处置,该轮出售后仅予以拆解,不得流入航运市场。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订船舶出售合同及办理船舶处置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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