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下午3:00至2012年6月1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志程先生;

  (六)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2年5月30日、6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

  (七)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裴亮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为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9,152,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5,599,775股的53.9867%。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2,027,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5,599,775股的52.65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12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5,599,775股的1.3303%。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070,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81,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张明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