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

  "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于近日办理了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新世纪公司此前因融资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56%)质押给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岗支行(下称"东莞银行凤岗支行")。新世纪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办理上述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56%)的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办理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7%)的质押手续,质权人仍为东莞银行凤岗支行,质押期限从2012年6月12日起至双方协商解除质押止。以上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0,678,684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48%,其中已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0,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16%。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