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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0:41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2-37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拥有及代表的公司股份144365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4436562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表决通过。

  该议案详见2012年5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鉴证律师:李佳霖、刘春城

  (三)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2-38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部分搬迁到新办公楼办公,公司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投资者专线:0512-35060850

  原投资者专线:0510-86972386停止使用;

  公司传真:0512-35060943

  原公司传真:0510-86972151停止使用;

  投资者关系邮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原投资者关系邮箱:zqb@akcome.com停止使用;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新增公司总机:0512-35068800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2-39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精河电站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6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对外投资公告(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拟投资约2.46亿元在新疆精河县建设一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以下简称“精和电站项目”),新疆精河县一期20MW太阳能电站项目已通过精河县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改委审批,待通过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开始建设。

  近日,公司接到新疆爱康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新发改能源【2012】1411号文“关于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同意新疆爱康精河电站2万千瓦(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接到通知后,新疆爱康将组织对精河电站项目开展规划选址、土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条件具备后按照程序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

  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6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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