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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5月7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经营层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目前公司生产平稳,各项内部挖潜工作深入开展,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已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公司产品小檗碱甲氧苄啶胶囊铬超标事件有关情况详见2012年5月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召回不合格批次药品,并已暂停销售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重新销售)。同时,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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