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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证券代码:000606公告编号:2012—044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的《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7月5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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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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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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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公告编号:2012—045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2年7月5日上午9:30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出席对象:

  (1)2012年6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刊登在6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4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至5:30);

  3.登记地点:公司投资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971—8013495 传真:0971--5226338

  2.会议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账户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和委托日期。(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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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各项议案明确做出同意、反对、弃权的指示;若委托人不做出上述具体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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