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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投资公告编号:2012-02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等做了专题研究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公司拟对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于2012年7月4日(星期三)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5)。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投资公告编号:2012-02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7月4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2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

  4、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深圳证券账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2年7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12年7月4日上午9∶30-10∶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85913967

  传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张 颖、 康 荔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投资公告编号:2012-026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等做了专题研究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公司拟对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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