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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8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1.80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2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6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2

  00*****063

  车轼

  3

  01*****509

  赵玉山

  五、公司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咨询联系人:于德海、刘益宏

  咨询电话:0535-6929011,6729111

  传真电话:0535-6729055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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