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8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1.80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2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6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2
00*****063
车轼
3
01*****509
赵玉山
五、公司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咨询联系人:于德海、刘益宏
咨询电话:0535-6929011,6729111
传真电话:0535-6729055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