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6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6月18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6月18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康田实业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6月18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30,98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4%),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28,10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0%);东方信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13,469,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12,869,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6%);康田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86,69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86,69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