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太古飞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与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古飞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备忘录签署情况
本备忘录以邮寄方式签署,相关手续从2012年5月21日开始办理,于6月18日办理完毕。
二、太古飞机情况
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内,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幸福,1998年12月24日成立,是中国国内主要的民用航空器大修基地之一。太古飞机主要面向中小型航空器开展大修和维护业务,具体业务范围涵盖:机体大修和改装、系统升级、航线维护、部件翻修、器材加工、工程咨询、维修培训、梯台设计与制造和航材销售等。
三、合作目标
1、显著提升甲方(指太古飞机,以下同)所用阻燃内饰品和安全用品等的安全等级,为甲方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工程服务,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更加安全的劳动保护。
2、从材料源头入手,严格控制飞机器材的质量水平,为甲方维修或改装飞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器材,并通过本地化供应尽量缩短飞机部件的供应周期。
3、通过双方合作,打开乙方(指本公司,以下同)产品在航空领域的应用空间,为乙方完善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多的便利。
4、双方通过互相宣传,进一步塑造甲方重视行业安全、不断提升服务的形象,并提高乙方在航空领域的知名度。
四、备忘录主要条款
1、双方互相认定对方为其战略合作伙伴,在民用航空工业领域进行长久、持续、有效的合作。
2、双方承诺,在开展与对方相关的业务时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在同等市场和技术条件下优先采购对方的产品和服务。
3、甲方承诺,与乙方探讨完善其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目录,并协助乙方申请必要的认证。
4、乙方承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所需的最为优质、安全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同等条件下最为优惠的商务条件。
5、合作产品或服务:
(1)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可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航工程、维修、改装和制造等。
(2)乙方及其相关企业生产的可用于航空领域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芳纶、氨纶或其制品等,以及与其有关的技术指导、售后服务或相关培训。
6、合作地域及期限:
(1)本备忘所述合作限于中国大陆地区,包括甲方业务中所使用的阻燃内饰品、安全用品以及在中国大陆维修及改装使用的部件等,不包括甲方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区域维修或改装使用的部件。
(2)非因一方刻意违约或双方共同解约,本备忘在双方的法律主体存续期内永久有效。
7、本备忘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备忘录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芳纶是发展航空工业的关键材料之一,目前本公司仅有少量下游制品销往该领域。与太古飞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拓展公司泰美达?纤维、泰普龙?纤维及其制品在航空领域的应用,对推动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也将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