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时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80,00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26.7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账面净值约1.6亿元的机器设备向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借款1.6亿元,期限12个月,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约10%。
表决情况:同意票80,005,51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跃彬、王立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冀华股见字 1203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