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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每10股送股数

  2股

  每股送股数

  0.2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23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007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7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6日

  一、通过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2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

  2012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615,887,759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共计派送红股123,177,55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4,165,418.46元。

  (1)持公司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0.0007元(其中0.2股红股扣税0.02元)。

  (2)持公司流通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

  (3)持公司流通股的境外合计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7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请获得公司2011年度利润份额的QFII最晚于2012年7月6日(含当日)前填写附件表格并传真至公司,原件请签章后寄送至公司。

  三、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7月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6日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办法

  1、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派送红股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转送比例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转送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送股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小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5,887,759

  123,177,552

  0

  123,177,552

  739,065,311

  股份总数

  615,887,759

  123,177,552

  0

  123,177,552

  739,065,311

  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739,065,311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0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

  咨询电话:021-59900651

  传真号码:021-59978608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6日

  附件: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QFII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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