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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1:3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4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2年7月11日(周三)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4日(周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4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国家严厉的宏观调控下,房地产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调控效果显著。目前房地产市场销售有所回暖,土地市场价格已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认为房地产行业最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目前是获取新土地项目较好时机。为了支持本公司快速发展,更好地在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获取价格较低的优质开发项目,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投资”)与本公司拟签订《借款协议》,金科投资在2012年度内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信用借款(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的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率13.8%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

  金科投资持有公司21.8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经2012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预计应付资金占用费总额以及连续12个月内公司与金科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核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88号

  法人代表:黄红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2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000000643

  税务登记证号:渝国税字500905668946277号、渝地税字500905668946277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投资业务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经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金科投资总资产为3,751,043.36万元,净资产为536,937.67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986,578.93万元,净利润106,185.9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

  3、资金占用费: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的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率13.8%向金科投资支付资金占用费,按季支付。

  4、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5、违约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到期应付未付金额(含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的万分之五/日计算赔偿金科投资损失。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金科投资提供上述信用借款,旨在支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增强竞争能力,更好地获取优质开发项目,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金科投资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金科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124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控股股东金科投资本次借款旨在支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4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2年6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周三)14时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0日--2012年7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2年7月11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4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2012年7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事项为普通决议审议事项,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宜,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2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0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2012年7月11日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金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56

  金科投票

  买入

  100.00 元

  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为2012年7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刘忠海、杨琴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4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通过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向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18个月,年利率9%。九龙园公司提供市场评估总价值为30215.03万元的商业用房和土地使用权用作抵押担保。九龙园委托贷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委托贷款公告》。

  201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九龙园公司支付的上述委托贷款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当期利息金。自此,公司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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