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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9:11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133证券简称:广宇集团公告编号:(2012)03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名郡”)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三年期房地产抵押定期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公司为星湖名郡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自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今,该授权额度已使用2.5亿元,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星湖名郡

  (2)注册地址:肇庆市七星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24,75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星湖名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7)截止2011年12月31日,星湖名郡资产总额85,765.95万元,负债总额54,243.09万元,所有者权益31,522.85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6,340.35万元,净利润5,788.0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12年3月31日,星湖名郡资产总额79,108.42万元,负债总额46,693.88万元,所有者权益32,414.54万元,2012年1-3月营业收入为2,990.46万元,净利润891.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贷款期限三年,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星湖名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6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6,0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900万元,公司合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8,9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4.10%。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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