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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1.8亿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8亿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华一银行于2012年6月25日在上海签署《连带责任担保书》,为宝山公司向华一银行借款1.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至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3.5亿元,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为宝山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详见公司于6月22日披露的“临2012-010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宝山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宝山区宝杨路3528号,法定代表人张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捌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小区内市政建设(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为持有宝山公司100%股份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2年3月31日,宝山公司资产总额为219357.05万元;负债总额为125979.29万元(其中包括贷款总额0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80000万元);净资产为93377.76万元;2012年1-3 月份净利润为-205.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宝山公司与上海华一银行签署的1206-760879185-01号《融资合同》的履行,公司愿意为其主合同项下的1.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叁年,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有效期内,以及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壹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宝山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宝山公司因项目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公司同意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宝山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临时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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