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1.8亿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8亿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华一银行于2012年6月25日在上海签署《连带责任担保书》,为宝山公司向华一银行借款1.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至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3.5亿元,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为宝山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详见公司于6月22日披露的“临2012-010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宝山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宝山区宝杨路3528号,法定代表人张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捌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小区内市政建设(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为持有宝山公司100%股份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2年3月31日,宝山公司资产总额为219357.05万元;负债总额为125979.29万元(其中包括贷款总额0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80000万元);净资产为93377.76万元;2012年1-3 月份净利润为-205.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宝山公司与上海华一银行签署的1206-760879185-01号《融资合同》的履行,公司愿意为其主合同项下的1.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叁年,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有效期内,以及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的壹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宝山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宝山公司因项目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公司同意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宝山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临时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