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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0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公告编号:2012-02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公司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抵押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土地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071010757号,使用权面积为90166平方米,此次抵押面积为25534平方米,评估值为8551.34万元;长国用(2010)第071010758号,使用权面积为15903平方米,此次抵押面积为4506平方米,评估值为1829.89万元;长国用(2010)第071010762号,使用权面积为5154平方米,此次抵押面积为5154平方米,评估值为2093.04万元;长国用(2010)第071010761号,使用权面积为29209平方米,此次抵押面积为29209平方米,评估值为9782.09万元。抵押总面积为64403平方米,评估总价值为22256.36万元,并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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