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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405,740,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个人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150,124,020.8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2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3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24日。

  根据公司2012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2年3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2月2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92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10.5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0.92—0.37=10.55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底价。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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