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3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2-022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9元(含税)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1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4日
●除 息日:2012年7月5日
●股利发放日:2012年8月17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119,54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1年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9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80,759,194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2年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A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股利税后每股人民币0.081元。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股利所得税,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股利税后每股人民币0.081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A股股东,其现金股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股利税前每股人民币0.09元。
二、 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4日
除息日:2012年7月5日
股利发放日:2012年8月17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12年7月4日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告不适用于本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发放。
四、分红派息的实施办法
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向该两家股东发放外,其余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股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股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股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010-85213233
传真: 010-85213219
电邮: ir@newchinalife.com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2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2-023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之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本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乔捷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瑞银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曦先生接替乔捷女士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瑞银证券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刘文成先生和王曦先生。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
附:王曦先生简历
王曦,男,保荐代表人,拥有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资格,取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安德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9年9月加入瑞银证券投资银行部,之前曾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工作四年,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