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7日下午1:00时在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1日。会议由董事长帅长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5299.1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299.111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5299.1116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怀宇、林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