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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08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 除息日:2012年7月6日(星期五)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现将派息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11年末总股本16,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9,800,000.00元,占2011年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2.48%。

  2、发放年度:2011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元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自然人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8元;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2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为每股0.108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5日

  2、除息日:2012年7月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13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7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桂莲、石祥麟、石晓东、石豆豆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本条上款所列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点: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11-87555199、0411-87555168-8656

  传真:0411-87612800

  邮政编码:116600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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