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2:59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002516证券简称:江苏旷达公告编号:2012-02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2年6月29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4人,通讯表决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成立孙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增资广州旷达,与前期超募资金增资1,000.00万元共计7,000.00万元共同用于设立孙公司,建设新工厂。
保荐机构意见: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广州旷达用于广东新工厂项目,项目在市场、技术和经济上可行,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江苏旷达本次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是必要的、合规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4)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副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王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董事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5)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