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2:40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简称:酒鬼酒证券代码:000799公告编号:2012-27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郑应南先生、熊福先生、王俊先生、郭国庆先生(独立董事)、付磊先生(独立董事)、张贵华先生(独立董事)。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正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新国、赵公微、郑应南、夏心国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正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处置、核销的资产主要为五年以上历年积存的废旧包装物和旧包装老产品,处置后总体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库存结构,对公司长期发展有积极作用,此次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本次资产处置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处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此次指定的资产进行处置。
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处置资产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18日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