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6:07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以下简称“SEB 国际”)于2011年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苏泊尔集团及第三大股东苏增福先生合计本公司总股本20%的股权。根据其在2011年10月19日签署的《收购报告书》,SEB国际现作出追加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SEB 国际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成立日期:1978 年12 月26 日
注册资本:80,000,000欧元
经营范围:在所有法国及外国企业(不论其经营目的)参股,即一切股票、债券、公司份额和权益、各种证券和有价证券的购买及认购,以及此等证券或票据的让与,与此等参股相关的所有金融操作,购买、制造及销售各种家用设备商品以进行分销并所有提供与之相关的服务,以及广而言之,所有可直接或间接有助于实现上述经营目的的操作,尤其是动产、不动产、金融、商业和工业操作。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情况的说明
SEB 国际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087,933
46.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744,300
25.00%
SEB国际在2006年8月14日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中承诺:自2007年12月25日起10年期间内,保留公司现有或任何未来总股本的25%。
合计:
452,832,233
71.31%
3.SEB 国际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累计减持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SEB国际通过该次协议转让所取得的苏泊尔115,450,400股股份自该部分股份过户之日起三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苏泊尔收购该部分股份。因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苏泊尔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使SEB国际基于本次协议转让所取得的苏泊尔115,450,400股股份而额外获得的苏泊尔11,545,040股股份,SEB国际亦承诺直至2014年12月22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苏泊尔收购。
2、自该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之日起三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止,SEB国际不做出任何可能导致苏泊尔退市或致使苏泊尔丧失上市资格的决定或行为。
3、自该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之日起十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SEB国际至少保留苏泊尔现有或任何未来总股本的25%。SEB国际在此承诺其所持下述158,744,300股苏泊尔股份于2017年12月25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至2021年12月22日。
股东名称
追加承诺股份性质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原限售截止日
延长锁定期限(年)
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SEB国际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8,252,669
2.87%
2017年12月25日
4
2021年12月22日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140,491,631
22.13%
2017年12月25日
4
2021年12月22日
合计
158,744,300
25.00%
-
-
-
4、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苏泊尔股份,SEB国际将其减持股份所得收益的10%上缴苏泊尔作为违约金。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