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5: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7月3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都支行(以下简称"八都农商行"),为其向八都农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2年7月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同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2011年7月15日质押给八都农商行的本公司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该8,000,000股的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解冻日期为2012年7月3日。

  截止本公告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39,89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4%;其中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共5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1%。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