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5:39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002636证券简称:金安国纪公告编号:2012-030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4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934,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3,066,000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1)第191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3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3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该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1,20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仅归还其中500万元贷款部分。
(二)201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册设立安徽金瑞电子玻纤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4,800万米电子级玻纤布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年产4,800万米电子级玻纤布项目。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7,21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原材料、在产品等基础存量相应增加,使流动资金面临较大压力,急需进行补充。如果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负担,而且由于贷款需要审批等程序也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因此,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7,215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从而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市场拓展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7,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一年内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约455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7,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金安国纪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金安国纪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