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补充说明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7 00:3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2-03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一、 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前提下,近三年(2008年~2010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高达155.82%,具体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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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处于上升期,公司目前也处于快速扩张期。公司前两年集中精力进行的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新的投资计划及业务拓展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包括四川南充综合性生产基地的建设、营销网络的扩大和升级改造、电子商务和物流基地的拓展等,其中四川南充综合性生产基地在经过前两年的试生产后,已于今年四月份正式开工建设。此外,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也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希望能抓住有利的扩张时机,以公司未来更好的发展来给股东更好的回报。因此,经过公司董事的认真讨论,2012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没有进行现金分红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也发表了意见,并在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了通过。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上对股东回报规划安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上做了专项研究论证,形成了论证报告,并以此为依据修订《公司章程》,依据公司过往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未来三年规划,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认真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并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信息披露透明度,真正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的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