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7 06:39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682证券简称:龙洲股份公告编号:2012-00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7月5日下午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举行。公司于2012年6月3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作部分文字修改的议案》。

  《公司章程(草案)》已经二0一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二0一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涉及上市后的部分条款进行了部分文字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时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改如下:

  ■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此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共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元,共募集资金4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057,495.7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0,942,504.29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此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及超募资金部分开设5个专项账户存储,开户行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