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1,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2.2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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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迟海平、董旭海
咨询电话:0535-6394123
传真电话:0535-6394123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