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2-026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2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关联董事丛强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将剩余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2-02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关联监事袁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将剩余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2-02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10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6日。鉴于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继续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200万元。
5、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2年7月10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丛强滋
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新北洋出资2,700万元)
主营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专用打印机生产制造,精密钣金加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后总资产10,281.45万元,净资产4,719.77万元,2011年实现净利润512.82万元。(上述数据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11年9月19日,公司对数码科技提供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或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2年6月21日,公司对数码科技提供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或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公司确定对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除上述已签订的4,200万元担保外,公司尚未发生对数码科技的其他担保事项。今后,如果公司对数码科技的担保有进一步实质性行为,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200万元,且全部为向数码科技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2-02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8,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7,555,451.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4,548.67元,超募资金为525,484,548.67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0年3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二、历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0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3,700万元及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5,300万元贷款。
2010年9月6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变更为11,000万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投资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30,821万元(不含利息费用)。
三、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将剩余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1、必要性分析
随着公司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各项业务增长迅速,原材料采购、市场开拓及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大幅提升,另外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下半年为公司产品销售旺季,生产和销售活动的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于专户中,银行存款利率不高,投资回报率较低。为缓解上述资金需求的压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明显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实现年度经营计划,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特别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