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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煤集团")通知,山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煤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山煤投资为山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山煤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山煤投资于2012年7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500,411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5%。

  本次增持前,山煤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69,266,21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7.43%;山煤投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山煤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569,266,21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7.43%;山煤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00,411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5%。山煤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57.48%。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山煤集团及山煤投资拟自本次增持之日的未来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山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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