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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新建东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良文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54,776,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陈蕊、王雪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776,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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