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3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2 年6 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购买燃机设备事项的进展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2 年7 月24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公告了股东大会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收到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9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4%)和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以下简称"甬开控股")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提议于2012 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甬开控股及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能")共同投资设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具体的项目合作以及运作经营方案如下:
1、拟设立公司名称: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2、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分期到位。其中:我公司拟出资78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投入),占注册资本的26%;香港绿能出资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控股公司出资147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投入),占注册资本的49%。
3、性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梅山保税港区
5、经营范围:遵照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品的买卖;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管理、投资、购并)咨询和担保;资产管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由于甬开控股为公司股东,该公司高管单亮先生在我公司担任董事。因此,在共同投资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甬开控股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