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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4 03:59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603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2-02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2年7月7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由于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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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李晨光董事负责签署与以上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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