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荷兰国际集团拟回购和交换77亿美元次级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2 21:13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12月12日晚间消息,荷兰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荷兰国际集团(ING)周一称,该集团已主动提出回购和交换总额58亿欧元(约合77亿美元)的次级债,此举旨在增强其财务状况,原因是监管机构已要求该集团提高其资本储备。

  荷兰国际集团今天发表声明称,该集团已经对7批次级债发起了3项要约,要约价格在票面价值的58%到87%之间。声明表示,荷兰国际集团对美国市场上的两批次级债发起了一项现金回购要约,同时还对欧洲市场上的5批以欧元和英镑计价的高级债券发起了两项交换要约。

  在此以前,劳埃德银行集团(LLOY)、法国巴黎银行(BNP)和德国商业银行(CBK)等竞争对手都已经采取了措施来提高各自的资本质量,原因是监管机构已经向大型金融服务公司施压,迫使其增强自身吸收损失的能力。金融服务公司正寻求替换一部分债务来满足监管要求,这些监管要求是由巴塞尔银行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制定的,将于2013年正式生效。

  荷兰国际集团在声明中称:“这些要约将可增强荷兰国际集团资本基础的质量。”声明指出,这项交易是基于荷兰国际集团的一种预期而进行的,即监管改革将“在未来削弱次级债对监管资本的贡献”。荷兰国际集团计划以25亿美元的现金回购美国市场上的次级债,要约价格为票面价值的80%;在欧洲市场上,该集团计划将以欧元和英镑计价的次级债交换为高级无担保票据。

  所谓“次级债”(Subordinated Debt),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的债务;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否则这种债务不用于弥补银行的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次级债在大多数国家已成为银行附属资本的重要来源,对银行提高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市场约束力等具有重要作用。

  这项交易已经获得欧盟委员会和荷兰央行的批准,其主承销商为瑞士银行(UBS),巴克莱银行(BCS)和荷兰国际集团担任联合副承销商。荷兰国际集团将在12月21日宣布这项交易的结果。(文武/编译)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