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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盛德: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8 10:47 来源: 新浪财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新浪财经 胡秀岩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新浪财经 胡秀岩 摄)

  新浪财经讯 2012年1月7日-8日,由北京大学主办、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承办的第九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演讲。

  马盛德: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学者,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也非常荣幸参加“2012第九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今天我们相聚在著名的北京大学这所我国最具影响力的学校里,共同交流、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觉得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我来说,这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会,我将倍加珍惜。下面我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谈一点个人的思考,也是我对这一问题的一些粗浅的认识,请大家批评指正。

  众所周知十一五期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就举世瞩目。有这样一些标志性的数字:第一、我国的非遗资源有近87万项。这是经过近5年时间开展的全国性非遗普查获得的。这意味着我们对自己国家非遗的资源第一次有了一个数字化的概念;第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1219项。这是文化部分3批组织评审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第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6项。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入选联合国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第四、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88人,文化部分3批评审认定;第五、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1个;第六、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1个;第七、截止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4.99亿元;第八、我国第一部保护非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非遗法》2011年2月25日在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全面进入到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以上这些数字充分表明了我国非遗保护事业的重大成就。

  在近十年来年的非遗保护工作中,我国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原则,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制度。如对非遗的调查制度,建立非遗名录的保护制度,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等,同时,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和完善。在保护工作中,我们提出了一些命题,探索了一些符合我国非遗特点和规律的保护方式和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如:针对处于濒危状态和传承困难的非遗项目,提出了抢救性保护方式,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这些非遗项目进行抢救性记录、拍摄、整理、保存、建档,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力争保存、保护好这些代表民族历史记忆的文化遗产;针对非遗中部分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项目,提出了以生产性方式保护,鼓励在具体的生产实践中使这些非遗项目得到活态的传承和保护,同时,在为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方面发挥其积极作用;针对一些传统文化积淀丰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为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特定区域,提出了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就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在非遗保护中建立起一种整体保护的思路和理念;为了非遗保护事业的长远大计,使非遗保护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立法保护的目标,使我国的非遗保护事业最终进入一个法制化的轨道,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等等。在以上的保护方式中,以“生产性方式保护”这一理念,引起了人们更多的关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理念的提出

  非遗“生产性方式保护”这一理念,是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进程中应运而生的,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部分具有生产性质的项目特点而提出来的一种保护方式,它主要针对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中的药物炮制技艺和部分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方式对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非遗项目的保护是十分有益的,在保护工作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生产性方式保护”,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之一,它是指:在不违背传统手工生产规律和运作方式、保证其本真性、整体性、手工核心技艺和传统工艺流程的前提下,使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部分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有效的保护。“生产性”是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共有属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要靠人的手工创造来体现,只有在生产实践中,这些非遗的传统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等才能实现保护、传承和弘扬。它的前提是,生产性方式保护,而不是生产性方式开发。在生产与经营流通等环节中使此类非遗项目得到有效、健康的发展,最终达到科学保护,这是这一保护方式的终极目的。这一保护方式与目前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推行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一般更为注重产品的生产与经营理念,强调创意和创造,注重文化产品通过市场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则重点强调“保护方式”,更加关注“生产过程”,关注蕴含和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手工艺生产实践,这是二者的重要区别。但在工作实践中有时往往容易混淆这两个概念,因而使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偏离正确轨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坚守手工制作特色是“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底线

  在开展“生产性方式保护”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非遗项目的手工制作技艺和传统工艺流程这一重要性质,这是开展此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底线。同时,应更加关注“生产过程”,关注蕴含和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如果我们一旦冲破这一底线,一旦项目的制作工艺被完全机械化,完全被现代工艺所取代,那将会断送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从而也就丧失了它的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

  在对物质文化极度关注,甚至崇尚拜金主义的当今社会,人们在物质方面的欲望与需求表现的愈加强烈,这一现象同样表现在非遗生产性方式保护领域中。当前,在一些地区,不少人群中,对于非遗生产性保护方式的理解出现严重偏差,一些地方只是一味地追求产品数量、经济效益,甚至大肆开发非遗产品,以满足人们强烈的物质欲望和经济利益的获取。这些行为,完全忽视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认识,忽略了非遗项目的手工艺生产实践环节,从而也丧失了非遗产品所特有的民族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如: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印刷品唐卡就是典型事例:一些成本和价格低廉,工艺粗糙,加工生产又很快捷的印刷品唐卡在市场上频频出现,严重冲击了传统手工绘制、以珍贵的天然矿物质作为原料的唐卡艺术市场。前者的特点是周期短,成本低,生产快,但毫无收藏价值。而后者则周期长,投入精力很大,成本高,有很高的艺术审美价值和收藏价值。特别指出的是,手工绘制的唐卡,在绘制前画师们要举行祭拜、洗礼等仪式,同时,在绘制过程中体现着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虔诚之心和敬畏之感。这一点恰恰是唐卡艺术十分重要的民族文化内涵,也是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最核心、最有价值的地方,更是我们在非遗保护中最应值得珍视和关注的点。而在机械生产下的唐卡则完全丧失了这些文化意义,彻底成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如果我们对这样一种现象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及时予以规范,必将对这一古老而技艺精湛的藏族绘画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终也背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保护初衷。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许多。

  在面对非遗项目的开发与利用问题上,我们必须要保持一种理性的思维,我们对祖先创造的这些伟大而优秀的文化遗产首先需要保持一个敬畏之心,在对非遗项目的开发利用时要有所节制,把握好一种"尺度",要适度地开发利用。我们绝不能把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较高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像开采一个小煤矿一样那么粗野。遏制过度开发、盲目开发、甚至大肆滥发现象的发生是我们保护工作的一个紧迫任务。

  三、非遗生产性项目的发展需要引入现代的设计理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项目的发展首先要立足于传统的遵守和保护上,这是这些项目能够成为民族遗产和国家层面加以保护的根本和基础。但是,这些非遗生产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必须与当下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我们的保护工作才能具有广泛的基础,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这就需要在传统的非遗生产性项目的合理利用方面融入或引进现代的设计理念,关注到当代人的审美心理和审美观念。在思路上一手坚守传统,一手面向现代。在保留传统非遗产品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要设计研发一些具有时代感和现代气息的产品,赢得年青一代人的喜爱,从而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以国家级非遗项目“衡水内画”的实践为例,传统的“内画”艺术主要生产各类的鼻烟壶产品,但它的这一传统功能早已发生重大变化,而今需要在保留传统工艺和绘画技艺的同时,产品的生产需要有所创新,要研发一些新样式和新功能的产品,这样才能使这一传统项目的技艺得以有效的传承和保护。目前,该项目设计生产了一些精美的女性化妆盒、各类香水瓶、微型的个人肖像瓶及其它装饰性和观赏性较强的工艺品等新产品,将鼻烟壶的原有功能进行转变,赋予了它新的内容,注入新的活力,目前这个产品远销欧美等地,受到人们的欢迎。同时,也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总结和关注的发展思路。

  一个好的产品需要有很好很独特的个性化包装和装饰,这是产品进入现代市场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也是现代人类社会消费生活中十分重要的内容。现在不少非遗产品,内容很好,但作品缺乏好的包装,缺乏艺术的点缀,与内容很不相称,因而严重影响了非遗产品的市场。目前,我国非遗生产性项目的产品包装工艺普遍比较落后,层次较低,有的包装过于单一,甚至较为简陋,缺乏新意和民族特色,严重影响了作品的效果。包装未能起到提高作品品味,提升作品影响力的作用。如我国一些优秀的土家族、侗族、壮族、黎族等少数民族织锦技艺,在生产过程中很好的坚守着项目的传统技艺,传统样式,产品十分精美,但由于一些产品包装相对单一、简陋,缺乏民族特色和个性化色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发展,产品的经济价值也未能达到理想的程度。还有一些民间美术类作品的装饰也是如此,因包装工艺水平较低,未能很好地提升作品的内涵,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作品的前景。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以为需要有专业设计专家、非遗专家和传承人的共同介入,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和有力支持。

  生产性方式保护,是我国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符合非遗自身的传承规律的保护手段,只要我们在实践中注意研究总结,遵循遗产规律,把握方向,注意引导,就一定能够在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以上是我的一点感受和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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