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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不合格才罚千把元 市民质疑违法成本低

2011年06月17日 07:3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市民认为处罚太轻导致违规成本低 建议执法部门加强泳池卫生监管

  文/记者涂端玉、石善伟  通讯员黄穗

  昨日本报A22版刊登的《过半“红眼病”来自游泳池》报道甫一出街,就引发很多读者关注:为何游泳池年年检查依然问题多多?去游泳染病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对此,广州市卫监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数据很唬人:半数泳池不过关。其实根据往年抽检结果,对人体危害大的细菌指标大多合格,只是‘余氯’容易不达标,而且一两项不过关并不意味不能游泳、影响健康,市民不必太过担心。”

  泳池不过关主因是余氯超标

  “对泳池的检查由卫监所和各区卫生局进行。全市有卫生许可证的泳池达两百余家,我们今年抽检120家,覆盖率也过半了。”卫监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凡是去年不合格的泳池,今年悉数纳入抽检行列;大学城等学校里的泳池,属于重点检查对象;有代表性的泳池,无论是五星级宾馆还是小区、独立会所泳池,也都会“光顾”到。他介绍,这项抽检工作已于五月底启动,预计七月上旬可向外界公布结果。

  以去年结果为例,记者发现,广州市有一半被抽检的游泳池“余氯”不合格,约占不合格总数的90%,其中还涵盖了不少五星级宾馆游泳池。为何“余氯”会成为通往合格路上的“拦路虎”?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常常发现泳池里用于消毒的氯放得过多,由于“余氯”具有挥发性,所以容易不达标。

  涉及健康三大指标合格率较高

  专家介绍,市民最关心的泳池水质检验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浑浊度、尿素等五项。“其实需要跟大家说明的是,在真正涉及人体健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这三大方面,广州泳池总体情况还不错,大部分这三样都能达标。反而是游离余氯或其他软硬件可能存在疏漏、不足,导致评估时依然认定为不合格。”

  该负责人表示,不少人认为泳池管理糟糕,监督也不起效,以致严重影响健康,实际上,不合格不代表不能游泳、不意味真的危害人体,很多场所当即整改就可照常营业。不需要杯弓蛇影,把不合格泳池想象成“洪水猛兽”。

  多数不合格泳池仅需罚款整改

  “以前的罚款额度太小,才200元,今年提到一千元‘起步’。”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泳池卫生不达标的,根据严重程度,行政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停业整改和吊销卫生许可证等。

  “从往年情况来看,其实大部分不合格的泳池都是处于罚款和勒令整改阶段,有的甚至不需要停业,很快就可以改完,比如‘余氯’投放量的调整就可以马上实施。如果真要到吊销卫生许可证这一步,必须是泳池卫生状况已经严重到明确引起了疾病的密集传播。”他介绍说。

  什么是“余氯”?

  游离余氯是游泳池水质最主要的卫生标准,如果保持一定浓度能起到杀菌消毒的作用,但按规定,游离余氯的浓度应保持在一定范围内。用于消毒的氯放少了,消毒不够,其他细菌容易滋生;放多了,它与水中的有机物结合会产生三氯甲烷等致癌物质,而且氯越多水中的三氯甲烷也会越多。

  记者走访

  公共泳池:管理员不询问泳客健康状况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黄沙大道的西郊泳场,在检票处写着醒目大字:“传染性疾病和化脓性皮肤病患者,禁止下池游泳”,但管理员并未询问泳客的健康状况。泳场内有三个露天泳池、一个室内泳池对公众开放,一侧是更衣室和医务室。而泳池边写着的水温、酸碱值等水质数据,日期竟然是今年2月22日。

  室内泳池门口本有一个浸脚消毒池,里面却没有一滴水。泳池的水清澈见底,工作人员称,“室内泳池的水不间断循环净化,所以看起来干净一点。”

  “我们每三个小时检测一次,保持池水的消毒水浓度在正常范围内,只有到了这个范围,细菌才无法生存。”在西郊泳场吕场长看来,不少泳客对消毒水有点敏感,不希望放得太多,可是为了泳客安全考虑,实在不得不放。“尤其是几年前禽流感等流行时,(消毒水数值)宁可高一点,也不能低。”

  小区泳池:卫生靠硬件更靠态度

  “这个A级卫生单位,首先要卫生部门监测水质合格,同时也要泳场方面提出申请,要达标很不容易。”华南碧桂园游泳馆主管敬先生表示,该游泳馆成立十多年,有两个露天池,一个室内池,管理部准备向卫生部门申请成为A级卫生单位。

  敬先生表示,泳池水质的各项指标,每天有专人负责监测,同时对外公布。每天会对泳池加注40%到50%的新水,进行循环过滤。至于每天往池水中添加多少消毒制剂,要根据天气、气温变化以及客流量等来确定。

  “对小区泳池的卫生管理,主要投入是用在人工和消毒水上,其实费用并不大,关键还是一个态度问题,换水、吸污的频次多一点,水质自然就会好一点。”海珠区中海名都花园物业管理处李经理介绍,小区泳池的用水是24小时循环过滤,每天早晨有人工吸污和洒放消毒水,已经连续三年没有收到过业主对泳池卫生的投诉。

  不光要抽查 还要有重罚

  针对广州小区、泳场的游泳池卫生状况堪忧问题,广州市卫生局表示正抽检调查数百家泳池,具体结果不久将公布。

  之前有报道说,卫生监督部门每年都会对公共泳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每2周至1个月还会进行抽查。可奇怪的是,很少见有不合格泳场为此受到重罚,而泳池的卫生状况也是年年如此,根本不见好转。年年查,年年差,这就很值得一问了。

  广州全市有游泳池千余多所,靠卫生监管部门的某个处室若干执法人员,确实难以应付全市游泳池的卫生管理。这是事实,但一个简单的游泳池管理就把执法部门难倒,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再说了,国家专门出台了游泳场所的卫生标准,以及给水排水的设计规范,检查起来也不至于无处下手。可为何游泳池不换水、尿素超标等明显的违规现象成为“顽症”?

  人手不足只是监管乏力的一面,另一面,处罚力度不足恐怕也是重要原因。别说以前的200元罚款像“罚酒三杯”,即使今年提到1000元,恐怕也没有什么“法力”。其实,按相关办法,除了罚款,还可以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警告、停业整改和吊销卫生许可证。

  因而,对游泳池不但要有检查,检查出问题后更要依照相关规定重罚,要罚得游泳池经营者“肉疼”,不敢随便违规。我想市民对此也是支持的,不会因为关闭卫生差的游泳池而责怪监管部门,毕竟健康比消暑更重要。2009年,广州抽检261家游泳池,160家不符合标准;2010年,广州抽检229家公共泳池,仅101家符合水质卫生标准。可处罚结果如何呢?无人知道。今年广州将抽检400多家游泳池,结果将于7月底公布,可是如果没有处罚乃至重罚,年复一年的抽查就失去了意义,游泳池的卫生状况就很难得到解决。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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