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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七万天价停尸费 网友调侃死也死不起

2011年07月13日 09:28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南阳市市民文国栋在2009年被害,公安部门因刑事侦查需要进行尸检,今年3月,他的妹妹文国荣到尸检所索要哥哥的尸体,尸检所称,被害人家属必须缴纳5.9万元的停尸费,才可将尸体领出。她多次到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委政法委反映情况,却上访无果。至今,文国栋的停尸费已经累计到了7万多元。

  屡屡曝出的“天价拖车费”让人感觉活着的艰难,而“天价停尸费”更让人觉得哪怕死了,黄泉路上的买路钱也会贵得离谱,有时还不管是不是你自己选择要走这么长“路”的。

  针对天价丧葬费用,网上有首打油诗概括说:“以为只有活不起,谁知死也死不起。”“死不起”的不小心“死”了,还被拉到尸检所去“停”着了,这费用该谁支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刑警告诉记者:“按理说,这笔费用应该由国家财政承担。”“理”是这个“理”,那南阳市公安部门为何不按“理”出牌呢?是南阳市政府没能力承担这笔公帑?在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的时代,这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该“服务”的服务不起,不该“消费”的却恣意挥霍,政府的功能自然移位、缺位了。

  公路拖吊费本该放手交给市场,却常常在被公权力插了一脚后“天价”了,与此不同,尸检所停尸本该是免费的,却在被转包给外人经营后“天价”了。两者的相同点是公权力的乱作为。有人解释说10年前南阳市公安局无建设尸检所的费用,而省厅要求建立,于是几个刑警集资入股建成了南阳市尸检所,打算靠收取停尸费收回成本,后因亏本将其转包给了外人经营。这种解释颇让人生疑,一是该尸检所一开始就明确要收停尸费,与“理”相悖;二是就算10年前真无“建设费用”,现在总该有了吧,为何不将其收归国有,反而把它交给“外人”去经营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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